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第六章 税费和海运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境内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外币租金。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