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国际船舶,是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国际船舶的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