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三章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第二十六条有效城镇开发边界内应当优化建设用地功能结构,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更新改造,对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