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主管全县的旅游业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