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第五十条已修改被依法、依约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拒绝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