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条例/第三章 气象设施与探测环境保护第九条有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设施的规划建设,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气象主管机构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