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条例/第二章 地方气象事业第七条有效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等,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增加投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