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条例/第四章 气象预报、警报与气象灾害防御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防御方案,并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组织和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防御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