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经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当将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结果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依据。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