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制度。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主管部门,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预警方案,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