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章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第十七条已修改食品小作坊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