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研、推广与培训第十条已修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人员和其他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岗位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农业机械工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