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市场服务与监督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