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章 预防第二十三条有效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