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发展互联网慈善,支持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发、运营具有慈善需求、慈善项目、个人求助等综合信息发布、推介、转载功能的公开募捐网络平台。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公开募捐网络平台的开发、运营提供指导和帮助,并依法对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开展公开募捐等行为进行监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