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明确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具体要求。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