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有效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