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旅游者问卷调查、网络评论调查、旅游投诉分析等方式,开展以旅游者满意度调查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形成旅游服务质量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