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关于洞庭湖保护的规划与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洞庭湖,是指洞庭湖湖泊,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华容河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以及上述湖泊、河道沿岸堤防保护的区域(以下简称湖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和长沙市望城区等相关地区。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向社会公布,设立必要的标志。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