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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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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二章 预防

第十四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预防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矛盾和风险。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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