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基金,志愿服务基金应当用于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救助等。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