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