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