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