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六章 管理职责第四十四条有效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了解掌握军事设施周边建设项目等情况,发现可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军事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