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