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第十四条有效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压覆矿产资源,或者使用海域、空域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