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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二章 军人地位

第十六条

有效

军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依法参加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选举,依法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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