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六章 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第四十三条有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建立更加开放的航运制度和船舶管理制度,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实行特殊的船舶登记制度;放宽空域管制和航路限制,优化航权资源配置,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