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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

第三十条

有效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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