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四章 财政税收制度第三十条有效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