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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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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有效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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