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病虫害时,有关单位不按规定治理的,责令整改,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