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资源调查、统计和监控,建立园林绿化档案并及时更新,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