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其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市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