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患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