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六条有效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