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二章 认定管理第八条有效认定工作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开展认定工作,公布认定届次、种类、条件、数量、程序等,接受申请,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予以认定。认定工作社会组织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从省工艺美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