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