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需要,指导和支持工艺美术社会组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培育和打造工艺美术知名品牌、特色品牌。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