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