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资源与基础设施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类科普场馆可以结合大学城、职教城、游学研学基地、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地、主题公园等的规划建设,促进相关设施的一体化发展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