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各类科普场馆可以结合大学城、职教城、游学研学基地、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地、主题公园等的规划建设,促进相关设施的一体化发展和综合利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