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三十条有效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普活动,利用自身技术、设施和服务优势制作相关的科普产品,向公众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