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六章 限制登记/第三节 查封登记第七十二条有效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权利的查封,登记机构依照执行查封的司法机关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办理预查封登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