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停车信息管理平台联网管理规定,对纳入联网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范围、联网信息内容、信息联网要求、信息管理设备要求、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联网管理规定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从实际出发,适应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停车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停车场经营者义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