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河道治理优先采用生态工程,注重河道治理与人文景观相配套、工程设施与人居环境相适应、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相一致、分段治理与整体河流治理相协调。

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