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生态环境的规划、保护、治理、修复、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河流、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城市人工水面。

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