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 则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