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利用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