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殡葬设施、设备和用品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