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南北山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管理。南北山绿化的规划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